关于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的通知


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成单位:
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并结合我司实际,经研究决定:
一、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合并放假,假期为10月1日至10月6日,共计6天。其中:
10月1日、10月2日、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;
10月4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;
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。
9月27日(星期日),10月7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
二、放假前各单位及部门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,9月29日集团公司组织检查。
三、放假期间,成员单位车辆(除值班车外)全部停放所在企业,集团公司车辆停放公司车库。
四、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安排国庆节、中秋节期间放假。节假日期间要切实做好安全、生产、防火、防盗、保卫、卫生防疫等工作。
五、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单位及部门请于9月26日下午5:00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至行政人事部王玲处,联系电话0551-4451689。
 
特此通知。
 
安徽省静安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
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